English  |  繁體  |  简体

投资者关系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公司治理 >> 公司管治

公司管治

    公司管治

    文字 〖    〗

      锦州银行目前设有以下董事会辖下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职权范围运作。

      战略委员会
      魏学坤先生(主任委员)
      郭文峰先生
      余军先生
      赵传新先生
      王雄元先生
      苏明政先生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制订本行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监督、检查本行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本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审计委员会
      王雄元先生(主任委员)
      张国建先生
      顾继红女士
      肖耿先生
      苏明政先生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本行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与更换建议,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查本行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名薪酬委员会
      吴军先生(主任委员)
      余军先生
      赵传新先生
      谢太峰先生
      苏明政先生

      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制订选举和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标准;初步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标准,进行前述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寻找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肖耿先生(主任委员)
      杨卫华先生
      张国建先生
      吴军先生
      谢太峰先生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并拟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独立董事委员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的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报告;检查、监督本行的关联交易,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风险管理委员会
      谢太峰先生(主任委员)
      康军先生
      杨卫华先生
      张国建先生
      吕飞先生
      肖耿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对内部稽核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决定总体风险管理的策略,确定总体风险限度;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郭文峰先生(主任委员)
      康军先生
      顾继红女士
      吕飞先生
      罗楠先生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战略中,从总体规划上指导高级管理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企业文化建设;监督及指导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审议并通过相关专题报告,向董事会提交相关专题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监督高级管理层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负责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辖下委员会
      除上述董事会辖下委员会外,锦州银行亦于监事会辖下设立监督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

      监督委员会
      胡国杰
      郭李茂
      吴海鸥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草拟监督及审查本行财务活动及执行有关规划的特定规划;监督董事会成立稳定业务经营原则及价值以及可行发展战略;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草拟办事处外审计划;对本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及调查;及监督会授权的任何其他职责。

      提名委员会
      孟雪峰
      郭李茂
      刘立国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各项:就监事会的规模及组成情况向监事会提供建议;研究甄选和委任监事的程序与标准,并向监事会提供建议;物色合资格监事候选人;对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和资格及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向监事会提供建议;及监事会授权的任何其他职责。